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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引用於此: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Annie0221/2475751

 

狗狗何罪?已經被你棄養,被安樂死後還要通知你?
你得知後又如何呢?
你要慶祝?還是要安葬牠?
真的不懂,你這樣的人,怎有資格當人?
這樣的圖片,已經在FB上引起很大的不滿
這位江小姐,你到底是怎樣的心態呢?
你比其他那些棄養人,更可惡.....

說狗狗會咬人,你有認真教牠嗎?
你在牠身上付出了多少的努力?
真的是真心的疼牠的嗎?
太過份了,真的太過份了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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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奶姬麻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